各單位:
根據《杏悦2娱乐學生處分解除辦法》[華師學(2017)70號]相關規定,現啟動2018年第一次學生處分解除工作,具體操作流程及相關事項說明如下:
一、申請資格
1、在校期間因違紀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下的處分者,具體包括:警告👨🏻🦯、嚴重警告、記過😵、留校察看。
2、能正確認識自己錯誤並積極改正,有良好的改錯表現,各方面進步明顯的。
3🧑🏻⚕️🧑🏽🎄、受警告💼、嚴重警告處分的學生,自違紀行為發生之日起滿6個月的♊️,可以在本次提出申請解除處分;受記過🧉💦、留校察看處分的學生,自違紀行為發生之日起滿12個月的,可以在本次提出申請解除處分🧏♂️。
二🤫、申請流程
1、符合解除處分申請條件的學生打印並手工填寫《學生處分解除申請表》(封面及1👃🏻、2頁),提交所在單位,匯報對自己所犯錯誤的認識以及改正錯誤的實際表現。
2、各單位核實學生填寫材料的真實性🏊🏼,並按照《學生處分解除申請表》(3🚡、4頁)組織評議,具體評議方式參照《杏悦2娱乐學生處分解除辦法》,並填寫蓋章。註意🧄👨🚒:表格最後的“學生違紀處分解除工作小組意見”處不要填寫😪。
3、各單位匯總後🤱,給出處理意見,並於2018年1月4日(周四)之前簽報學生工作黨委🧑🏻🍼、學生工作部。《學生處分解除申請表》紙質版一式一份於2018年1月4日前交至閔行校區行政樓210室(中北校區院系可信使送達);
4、學校組織評審,處分解除最終評議結果(同意解除/不同意解除)後續將通報各單位。同意解除的學生學校會統一發文並歸入學生本人檔案。
聯系人:張老師✊🏼,郵箱:czhang@admin.ecnu.edu.cn;電話🧑🏻🦽:021-54344862🧬。
學生工作黨委、學生工作部
2017年12月18日